婚前女方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归谁所有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
法律咨询:律师好,2014年8月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该房是用我个人存款支付的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2016年4月我与丈夫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还贷。现在我准备离婚,请问该房屋该归谁所有?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你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房屋登记于你名下,离婚时该房屋所有权归属由双方协议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的,该房屋应归你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你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你应对男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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