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双方诉讼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_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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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诉讼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21-12-24 浏览次数:

法律咨询:律师您好,我有事想咨询一下。我和丈夫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加剧,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但是法院没有判离,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双方诉讼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