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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文化载体,建设律师文化

发布日期:2015-06-29 浏览次数: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张克锋
    前言:2007年,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上,我有幸就“律师发展与律师文化”专题发表了演讲,得到了论坛及河北省司法厅领导的支持与肯定。2008年,我的《注重文化载体,建设律师文化》论文被评为第四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优秀奖。2014年,中国律师杂志社举办首届律师事务所优秀所刊评选,河北省律协推荐我所的《走廊法雨》参评。今年,全国律协决定召开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河北省律协指派我所参会介绍我所的文化建设经验,与大家交流。

    第一部分,“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认识误区
    “文化”一词,在我国近年来的语境中,其出现的频率非常之高,这可以从一个侧面表明国人对文化的重视。同时,基于职业的敏感,笔者发现在中国大地上也掀起了一股“律师文化”之风。
    实际上,司法部早在2004年的《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求中就第一次提出了“律师文化”建设的要求,指出“要将文化建设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引入律师行业,大力倡导律师文化建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6年工作计划》特别规定“进一步研究和加强律师文化建设,促进律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007年1月18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同志《在全国律师文化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再次强调:“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是律师队伍建设的继续和深化”。
    我省也十分重视“律师文化”建设,2006年9月28日,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下发了《关于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2007年9月28日,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又下发了《关于召开全省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研讨会的预备通知》;2008年6月3日,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河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下发的《关于筹办律师事务所主任论坛的实施方案》,再次把“律师文化建设及管理工作创新”作为专题论坛的内容。
    以上这些,足以表明了“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律师文化”建设已经成了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
然而,“文化建设”是一个非常宽泛和抽象的概念,加之作为新生事物,我国对于“律师文化”尚未制定相应的执行和操作规范。所以,在实践中如何掌握和具体落实“律师文化建设”,是很多律师所难以琢磨的事情,甚至有的还走向了误区。
    有的人简单地认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就是搞一些文体娱乐活动,办公室张贴悬挂一些律师的字画,制作一本宣传册、一个宣传片或者几本所刊,就代表律师事务所有文化;也有的故弄玄虚、云山雾罩,让人摸不着头脑,或者标新立异、哗众取宠,故意制造“噱头”,给人一种不靠谱、不诚信的感觉;还有的忽略律师职业特点及所情,缺乏个性元素,照搬照抄别所模式,让人看不出其特色,形成了附庸风雅、东施效颦的不良影响。
    第二部分,我所的几点做法:完善文化载体,建设律师文化
    笔者认为,律师文化建设不是轰轰烈烈的形式主义,不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是可以在实践中找到着力点和取得实际效果的。
    实践证明,传统的说教式的、强制性的文化宣传方式对律师乃至社会大众已经逐渐失效。律师文化建设只有根据律师和社会大众的心理特点,选择其喜闻乐见和接受的方式,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持续开创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才能得到良好的效果。
    我所自2006年创建开始,就十分重视律师文化建设,通过律所所刊、律所简报、律所网站、律所环境、律所制度以及统一名片、统一文书、统一服装等各种形式,持续性和有尊严地宣传展示我们的律师文化,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创办本市第一家律师刊物《走廊法雨》
    目前,在我国两万余家律师事务所中,已有许多律师事务所办出了一批风格各异、精彩纷呈的所刊。但是,在2006年我所成立时发现,在全省以及我所在的廊坊市几十家律师所中,还没有一家像样的律师事务所所刊。
    早在2000年首届中国律师年会上,看到全国其他律师所的风格各异的所刊。我就受到了启发,决心要创办我市第一家律师刊物,作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载体,在法律界业内和顾问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范围免费发行。起到传递信息,交流思想,加强了解,增进团结的作用。
    2006年5月,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我成立全省首批试点个人律师事务所,随即着手所刊的设计和编辑。首先是确定所刊名称,不效仿某些律师所以自己所名命名“某某律师”似的过于直白做法,以减少大众的广告误解和排斥,最终确定以《廊坊法律沙龙.走廊法雨》确定为所刊名称(简称《走廊法雨》),突出廊坊位于京津走廊的区域特征,在所刊封面专门加注关键词——“法雨滋润,让我们共享法的滋润”(后来移至封底);封面设计上,力求新颖别致、突出特色、简洁大方,既不以律所人物做封面,也不用美女来吸人眼球,而是巧妙地以我所的所标图案作为封面构图,并根据一年四季配以不同的色泽,使人第一眼就能感到律师所刊的独特,悟到法的平衡与理性;同时,我们聘请国家级书法家为所刊题名,使我们的所刊更具有美感和文化含量;此外,我们还邀请当地知名学者和主管领导担任本刊顾问,并为所刊题词,增加了所刊的影响力和认知度。廊坊市司法局作为主管机关,对于我所文化建设和所刊创办给予了认可和支持,并协助我所向文化局办理了所刊刊号的申办事宜。
    在所刊编印过程中,我们不拉赞助、不做广告,编印费用全部由律所自理,并专门选派两名律师助理担任编辑,将我所律师的典型案例、法律论文、法律咨询以及律所的新闻和国家的法律资讯等进行整合,编辑成册,于2006年9月份正式出刊我们的第一期所刊《走廊法雨》。并成功地在9月25日的“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上进行了展示与交流。2012年,我们又聘请报刊编辑专业退休人员为刊物顾问,再次进行了大胆改版,使得我们的《走廊法雨》更加规范,尤其是封面和封底耳目一新,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我们的所刊,不是心血来潮的一次性,而是坚持长期持久,实行一年四期定期连续出版发行,2008年正式向河北省新闻出版局申办了刊号,成为合法的出版物。
    截止现在,我所的所刊《走廊法雨》已经连续编印九年,累计四十五期,刊物日臻成熟,由过去的不到三十页内容发展到现在的五十页A四开,版面有“图片新闻、卷首语、法学专稿、法制信息、法律杂谈、社会新闻、法律论坛、新法速递、法律咨询、工作信息、书画摄影、域外法制、读者往来”等栏目,撰稿人除了本所律师和实习律师外,也有所外法律专家、学者和法律人投稿。现已在本地甚至国内形成了一定的影响,成为我所最具特色的律师文化载体。
    有必要说明的一点,律师所刊务必要突出文化元素,突出法律思想及学术的交流,同时为社会大众宣传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宣传律师、宣传法制的双重目的,才能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读物。尤其所刊每期的“法律咨询20例”,均是每季度选编本所真实的法律咨询案例,其真实性和实用性,受到了广大读者群的喜爱,争相索取和传阅,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注重律师工作信息(简报)的制作,并成为制度化
    从2006年6月1日,我所圆满办理第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开始,每当所内有重要活动或者典型案件,我们都向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上报《律师工作信息》(简报),用专门固定的格式进行制作。作为律师所信息沟通的书面载体,也构成了我所又一独特的律师文化载体。
    截止现在,我所已经制作《律师工作信息》(简报)425期。同时说明,律师工作工作信息(简报)的制作,也为所刊编辑和我所网站和公众微信平台更新提供了原始的素材,促进了律师文化载体的良性循环,促进了律师文化建设。
    三是建立专门的律所网站,创新公众微信平台
    现代社会就是信息社会,网络的普及为律师所的宣传和文化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所以,律师事务所网站的建设,已经是现代律师发展中的最普遍宣传工具,也是衡量一家律师所的文化标志。
    然而,我们发现,河北省以及廊坊市的律师事务所中,有自己门户网站的还不足1/5,而且多数的律所网站,雷同化多,个性特征少。
    笔者认为,律师以及律所文化的魅力在于它鲜明的独特性,没有差异、个性化,就没有律所文化。
    为此,我们在律所成立后,立即注册了网站域名,并在律所开业前正式开通和公布,一年后又进行了大幅度的改版,去年再次改版升级,真正突出了网站首页的视觉效应,开通了“律所简介、律师风采、业务范围、最新资讯、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律师论坛、律师文化、在线留言”等栏目。通过网站,系统宣传和塑造律师的行业形象和职业精神,注重发挥大众媒体作用,贴近律师和大众心理情感需要,对律师生活、工作、价值追求进行深度挖掘,从而鼓舞律师人心,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动力,并形成文化凝聚力。
    在网站建设方面,我们反对一味的抄袭或转载,除了法律法规外,其他栏目内容全部实行“原创制”,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进行更新和维护。此外,我所不赞成律师个人开设商业性网页。
    2013年6月,微信刚刚开始,我所敏锐抓住时机,率先在全省注册开通了“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微信公共平台”并通过网络等措施向大众公布“二维码”,从周一到周日每天更新,并刊登法律咨询,2014年。我所还创新公众平台法律宣传形式,正式将每天的法律咨询确定为“每日一法”,由于是真实案例,大众身边的法律问题,微信喜闻乐见、互相转发,《河北法制报》、《廊坊社会科学》、《廊坊都市报》等报刊杂志也纷纷进行转载,受到了社会的普遍欢迎,2014年6月18日,廊坊市司法局《廊坊律师工作专刊》专门通报表彰了我所微信平台“每日一法”普法宣传的事迹。
    通过我所门户网站和公众微信平台的持续建设,我所的知名度不断提升,特色的网络传播也给我所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所的网站和公众平台已经成为标志我所特色文化的又一重要文化载体。
    四是完善律所办公环境,提高律师事务所形象
    我所与本市其他所的不同之处,就是在本市区第一家律师自己出资购置的写字楼办公,一改本市区内律所租房办公的惯例。这样就自然使得装修和办公设施得以超前和稳定,毫不夸张,从2006年至今九年了,现在我所的设施配置和律所环境在本市仍是一流的。
同时,我们设计了自己的所标(LOGO)、所旗和统一的名片、统一的格式文书,体现了律师所的规范与统一,体现了律所的文化内涵。
在建所之初,我们就聘请专门的设计师进行设计设计和装修,聘请著名书法家为我所题写所名(我们的标识墙和名片上的所名系廊坊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李广信先生书写),请篆刻艺术家刘庆文(三年前辞世)设计刻制了所标(我市书法家黄赞东先生提供的篆体的“克”字),然后,又演义性的把“伸张正义,无坚不克”和本所英文字母缩拼加律师的英文字样“zkf-lawyer”作为标识,建成特有的字幕背景墙作为律所的物质性文化标志。
    除此之外,我们还制作了规范的律师监督台和律师制度及收费公示台。明确了我们所的执业理念和目标,更为主要的是,在制度、理念上,除了律师所通用的“诚信”之外,我们创作性地提出了“理性、良知、秩序”作为我们的理念印制在我们的名片上,在此前提下将“伸张正义、无坚不克”作为我所的执业目标。
    另外,我们还首创了我市社区法律援助模式,与本市宏泰小区物业委员会签定了社区法律援助协议,于2006年11月创建了《社区法律宣传栏》,定期进行法律咨询,对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优先实施法律援助,自觉从事公益事业,从而赢得社会的支持。截止现在,我所已经对《社区法制宣传栏》进行了二十六次更新,就民法、刑法、婚姻法、交通法、物权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和相关案例进行了宣讲,受到小区居民的好评,并成为小区的一景,构成了我所又一文化载体,宣传了律师,宣传了法制。
    五是建立健全系统的文体制度载体
    多年来,我们一直倡导学者型律师,摒弃律师商业化习气,规定了全日制学历的准入机制,明确了律师团队建设和专业化建设,以各种方式鼓励律师继续教育深造,设立了律师困难扶助基金帮助困难律师,我们确立了例会制度,至今已经连续召开例会58次。我们定期进行文体联谊活动,先后到北京门头沟、鹫山、妙峰山、野三坡、白石山等景区自驾游。2008年为支持奥运,我们配备了奥运旗和奥运宣传标语,并组织游泳和健身跑步等活动。2015年,我们所还出资数万余元购置了山地车,组建了我市第一家骑行车队,每周末组织郊外骑行健身,使得我们的律师所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丰富了我所律师文化建设实在成分,提高了律师们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律师文化是庞大的体系建设,包括物质的、精神的、形象的等方面的多重组合。我所“关于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载体”的话题,仅是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一部分,我们做的还很不够,还需要继续在各方面向全国兄弟律师事务所学习,在律师文化建设方面共同提高。中国律师文化建设应当在寻找适应律师及律师团体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营养并避免受到文化糟粕的侵蚀,中国律师才会迎来光明的前程。
    以上有不妥之处,恳望请各位领导和广大同仁批评指正。
     
    注:本文系2015年6月13日我所代表全省参加全国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所提交的报告材料,并列入汇编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