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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中远集团公司连续第五年续聘我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发布日期:2016-10-18 浏览次数:

    2015年9月13日,永清县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续第五年度聘请我所律师担任集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今后涉及集团公司包含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继续委托本所律师办理。
    从2009年开始,中远公司为了规范企业及促进企业发展就开始聘请我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后正式聘请担任法律顾问。几年来,我所律师及时有效地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得到了中远公司的认可和满意。今年法律顾问合同期满后,中远集团公司再次聘请我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截至发稿第五年度法律顾问费已经一次性全额支付。
    永清县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于2002年12月,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注册资本202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有房地产投资、综合开发和商品房,下辖建筑、燃气、物业等多家子公司,总裁段洪甫,兼任永清县政协副主席、廊坊市人大代表,同时拥有“廊坊市道德模范”等多个荣誉称号,是当地著名的慈善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