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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2006-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12 浏览次数: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2006-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简介】

本报告是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15年来发布的首份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回顾了律所2006年开业以来相关社会责任实践和绩效,并对未来的社会责任进行展望。

【编制依据】

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2600《社会责任自愿行动指导标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3.1)等标准,并结合律师业特色进行综合编制。

【时间范围】

2006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6日

【发布周期】

本报告为律所成立以来15周年总结性报告,今后每年的报告将在次年第一季度发布。

【编辑说明】

为便于表述,报告中“我们”“本所”“我所”,均指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2006-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目 录

前言

关于我们

社会责任

实干兴邦,捍卫正义

服务大局,法治廊坊

专业分工,专业团队

律所文化,学者律师

热心公益,法治社区

参政议政,提案大王

每日一法,普法名片

法律同行,交流合作

抗击疫情,勇于担当

律所党建,促进工作

结束语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2006-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2021年10月16日) 第一章:前言

律师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律师作为国家法治队伍的一员,承担着更为特殊的社会责任,这是党和人民政府对律师寄予的殷切期望,更是社会公众对律师的热切期待。

2006年10月16日,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在廊坊市尚都金茂大厦广场隆重开业,迄今已满15周年。

15年来,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社会各界的指导和支持下,全体律师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投身社会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开业15周年之际,我们通过“向社会报告”的形式,发布本《社会责任报告》,重点记录和展示15年来我所律师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展示我所从小到大、逐步提高的发展历程。

第二章:关于我们

2006年,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10月16日正式开业。现为廊坊市规模较大、法律服务比较全面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我所现为廊坊市级示范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克锋,国家一级律师。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廊坊市区中心位置,交通十分便利。也是第一家在廊坊市区内购买写字楼办公的律师事务所(廊坊市尚都金茂大厦A座三层)。

本所现有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实习律师和行政人员共31人,其中法学博士1名、法学硕士和法律研究生6名,其他全部为法律本科学历。

我所设有“刑事辩护、政府顾问、企业顾问、建筑地产、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仲裁、人力资源”等专业法律团队,尤以“刑事辩护、政府法律顾问、建筑房地产”为特色。

我们长期注重与国内外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先后加入“中国长江律师联盟”、“海西服务台商律所联盟”、“中国财法税联盟”、“中国希腊法律服务合作联盟”,可迅速、快捷满足跨国际、跨地区法律服务需求。

第三章: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2006-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一、办好每个案件,以个案推进法治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律师是法治社会的参与者、践行者,通过个案的认真办理,以个案推进中国法治,是中国律师的使命。

十五年来,本所律师办理了大量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行政案件、仲裁案件等具体案件,一定程度上捍卫了公平正义,实现了律师的社会价值。

本所部分典型案例,简述如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公司照样赔偿

2006年,我所成功代理了原告李某“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起诉保险公司索赔案。原告投保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被害人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事故责任没有认定不符合保险合同索赔约定”为由拒赔。

本所张克锋律师代理本案,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以“霸王条款”和“公平原则”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并顺利执行完毕。

此案判决,在全国起到了极大的示范性作用,国内众多当事人、律师及法官向我所索要判决,推进了一大批类似案件的审理,充分维护了投保人的权益。

(二)第一个无罪判决,霍某故意杀人包庇案,法院宣告被告人无罪

2009年8月12日,我所律师承办的文安县霍某“杀人包庇”案,张克锋律师为被告人霍某进行无罪辩护。此案进过一审、二审和重审,最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廊刑初字第43号刑事判决,宣告被告人霍某无罪,纠正了冤假错案,实现了公平正义。

(三)成功办理一起电信垄断纠纷案,推进国家立法

2010年,廊坊电信与联通因小区内宽带运营垄断侵权纠纷被诉到法院,电信公司委托我所办理。经过两审终审,法院最终判决电信公司不构成侵权。

张克锋律师办理此案中曾发表《谁的利益最大》一文,简述了居民小区内电信用户有选择电信运营商的权利,而不应是某一家运营商垄断。

此文发表后,在全国引起共鸣,最终促成国家“立法”。2013年,国家信息化部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文规定:“住宅区和住户建筑内光纤到户通讯设施,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充分保障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电信服务的权利。

(四)成功办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编入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2013年,我所张克锋律师办理的永清县某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委托人永清某开发公司完胜。

本案的再审判决编入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件。陕西宝鸡等地律师纷纷向我所律师索要判决,作为办案参考,一定推进了类似案件的审理,推进了法治。

(五)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单方变更姓名权”案,入选河北省典型案例

2014年,我所张克锋、李爽律师代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变更姓名权纠纷案件,经过两审终审。廊坊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许了“未成年人褚某不经父亲同意也可以改名的诉讼请求”。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本案判决已经成为全国性典型案例,并入选2018年河北省第三届“维护妇女儿童典型案例”。此后不少的类似案件,借鉴我所该判例得到了改判或支持孩子变更姓名的诉求,尤其是利于改变离异重组家庭中一家出现多个姓氏的尴尬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未成年的孩子获得了尊重和保护。

(六)李某涉嫌三罪被判11年,我所律师八年进行无罪辩护,最终改判李某免于刑事处罚

2014年,大城县法院原副院长李某涉嫌受贿罪、隐匿会计凭证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张克锋、常铮、马海珍、张利利等律师历经两年半两次上诉及三次重审,不畏政治压力、大胆无罪辩护,法院最终采纳律师主要辩护意见,于2014年11月26日判决受贿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不成立,认定非法持有弹药罪处以6个月,重审宣判当日释放。

鉴于李某具备身为法院副院长和持枪资格的背景,且发现的38发子弹存放于单位办公室,当事人及辩护人仍坚持全部无罪,再次申诉。

2019年,大城县法院原副院长李某涉嫌受贿罪、隐匿会计凭证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案件,经过再审,被告人最终免于刑事处罚,恢复公职。

(七)我所又获得一个无罪判决,杨某故意伤害案件重审判决无罪

2015年,河北省固安县杨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委托我所律师为被告人辩护,一审第一次判决被告人有罪,被告人上诉,二审上诉后发回重审,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重审后,判决被告人杨某无罪,固安县检察院抗诉后又撤诉,无罪判决生效,成为我所张克锋律师获得的第二个无罪判决。

(八)为刘某单位行贿罪做无罪辩护,检察院撤回起诉

2015年,中国人民保险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原经理刘某涉嫌对单位行贿一案,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聘请我所律师辩护,张克锋和孟玲玲律师开庭时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并做无罪辩护,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最后撤诉,被告人刘某获无罪。

(九)本所三个小时代理速裁一起涉外仲裁案件

2015年4月,我所刘东旭律师代理的香港某公司商事仲裁案,巧妙申请速裁程序,仅用三个小时即得到廊坊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

本所律师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赢得了香港委托人的满意和肯定,也为中国大陆和廊坊仲裁委员会赢得了光彩。

(十)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故意杀人罪不成立

2016年12月13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北省大城县开庭宣判一起刑事案件,我所律师辩护的被告人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对于我所张克锋、张利利律师针对涉嫌杀人罪无罪的辩护意见,得到了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采纳,防止了冤假错案,成为我所又一经典案例。

(十一)成功代理一起股东出资案,股东不必须出资

2018年,我所接受上诉人侯某委托,代理邢台市广宗县一起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上诉二审诉讼。

针对公司股东转让清算前没有出资,对于新的股东后来亏损,张克锋律师提出了“没有再行出资义务”的独特代理意见,最终得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委托人获胜。本所律师的案例,推进了《公司法》的修改和司法解释,成为公司法领域内的成名案例。

(十二)2018年刑辩收官之作,霸州市一非法倒卖土地案,二审改判三人全无罪

2018年12月21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10刑终446号刑事判决,霸州市上诉人张某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案,二审终审改判撤销原判,宣告上诉人张某及另外两名被告人无罪,这是我所律师执业以来获得的第三个无罪判决。

本案历经霸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有罪,被告人上诉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再次判决被告人有罪,被告人张某再次上诉,最终二审改判结案。

长达近两年半的几次审理,张克锋律师始终坚持无罪辩护,廊坊中院最终做出无罪判决,关押两年多的被告人获释自由,捍卫了法律公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成功办理一起实名举报导致的侵犯名誉权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2020年,廊坊市中级法院审理的穆某名誉侵权案件,采纳张克锋、李杰律师的代理意见,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廊坊市安次区法院原判,判令被告人穆某对张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在媒体上刊登道歉内容。

这是本市因滥用举报权产生的名誉维权的一起典型案件,也成为廊坊市纪委确定的预防“缠诉滥访”的典型案例第一案。

(十四)成功办理体彩三十人裁员非诉案,无一成诉

2020年,我所马冬梅、李爽律师成功为廊坊市“福彩中心”经济性裁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过本所律师的不懈努力、宣讲法律、非诉谈判,最终三十余名员工接受了律师的处理意见,全部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并领取了补偿。

至此,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已为本市四家企业顺利进行经济性裁员累计达三百余人,没有导致仲裁和诉讼,劳资双方均满意,人力资源法律服务成为我所业务的新亮点。

(十五)成功辩护一起故意伤害案,吴某免于刑事处罚

2020年1月8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一审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判决,采纳我所马冬梅律师的辩护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吴某免于刑事处罚,成为2020年我所开门红成功案例,马冬梅律师成为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2020年度典型案例第1名。

  

(十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郭某审查起诉阶段获自由

2020年9月30日,历经我所周睿律师7次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并实地考察确认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形,同时促成当事人和解。

鉴于本所周睿律师的细心工作,经与张家口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被告人郭某予以取保候审,当事人终于获得自由。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检察官和法官,均满意律师的工作。

(十七)本所辩护的谭某诈骗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2020年11月9日,霸州市人民检察院采纳我所苏天宇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谭某诈骗案做出《不起诉决定书》,意味着当事人获得无罪结案。

本案案发后,我所律师第一时间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至案件结案,犯罪嫌疑人未受一天牢狱之苦,谭某及其家属对律师工作高度满意。

(十八)成功辩护孟某案,法院判决诈骗不成立

2020年12月24日,永清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孟某寻衅滋事和诈骗罪案,法院采纳了我所颜玉晗律师关于诈骗罪不成立的无罪辩护意见,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诈骗罪不成立,检察院对此没有抗诉。

(十九)本所办理的一起离婚经济帮助案荣获河北省“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我所李杰律师承办的“董某离婚经济扶助金索赔案”,法院采纳胜诉律师意见,对于离婚案件中重大过错的男方予以经济惩罚,对无过错的女方董某进行经济补偿。

2020年12月4日,经过河北省妇联权益部、河北省女法官协会、河北省女检察官协会、河北省律师协会评选,此案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也是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第二次获得此类殊荣。

(二十)我所成功辩护一起非法经营案,检察院撤诉

2021年9月17日,永清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程某非法经营一案,由于本所张克锋和冯宝勇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本案属于2013年全省“三年大变样”的特殊形势和城中村改造的出现的系列案件之一。当时在政府等部门的配合下,土地开发等手续没有办妥就开始了“龙河祥苑开发项目”,并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的“五证”要求。但是类似这种“先上车后买票”的情况,在当时是现实存在和政府默许甚至支持的,现在资金链断裂,开发楼成了“烂尾楼”,因业主集体上访便抓开发商的做法不妥。

2018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民营企业家要平等对待,必要时还需要对特定问题进行豁免。

2020年4月1日,本案开庭时,张克锋和冯宝勇律师同时为程某进行了无罪辩护,程某也坚持无罪。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被告人获得无罪结果。

二、服务发展大局,助力法治廊坊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所始终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大局服务,积极组建“政府法律服务”团队,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主任张克锋律师早年担任河北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2000年张克锋律师受聘为廊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08年张克锋律师受聘廊坊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1年,廊坊市人民政府聘任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张克锋、黄国昌、陈健、牛景芳四名律师为第二届廊坊市政府法律专家,分别担任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2017年,廊坊市安次区政府聘请张克锋、王超律师分别担任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2020年,廊坊市安次区政府聘请我所杨丽娜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2021年,廊坊市广阳区政府聘请张克锋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截至目前,我所律师先后为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廊坊市人大、廊坊市政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大城县政府、大厂县政府、香河县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廊坊市公安局、廊坊市委老干部局、廊坊市住建局、廊坊市民政局、廊坊市工信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林业局、廊坊市红十字会、廊坊市档案局、廊坊市贸促会、廊坊市总工会、廊坊市残联、廊坊市日报社等二十余家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担任法律顾问,“助力法治政府、服务依法行政”,成为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一大亮点。

三、业务专业分工,组建专业团队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自2006年成立以来,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的满意度。2008年开始,律所专业化分工,现已逐步建成“刑事辩护、政府顾问、企业顾问、建筑地产、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仲裁、人力资源”等专业法律团队。

除了前述的刑辩业务和政府法律服务优势之外,“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部”也成为我所的服务优势,现有团队律师11人,拥有建筑师、造价师、质检师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

15年来,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新奥集团、华夏集团、荣盛集团、盛通集团、益田集团、圣泰房地产、鹏通房地产、三峰房地产、金丰房地产、海润达房地产、信达房地产、中盛房地产、大中房地产、澳凯房地产、中远房地产、元辰房地产、黄金台房地产、鼎尚房地产、九城房地产、武平房地产、河北建设集团、远通建工集团、兴达建工等几十家房地产建筑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专项律师。

2019年1月29日,中国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正式确定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为远洋集团入库律师和法律服务单位;2021年10月,中建二局就张北县一个建设项目造价的争议聘请本所张克锋律师参与非诉处理。

“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专业经验和团队优势,已经成为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的一大亮点。

四、践行文化建设,倡导学者型律师

(一)确定特色律所标识和律所理念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早在成立之初,就把文化建设作为办所的重点。先是在廊坊市区写字楼第一家购置办公用房,并通过对办公环境的特色装饰,体现律师所的文化;通过统一的函签、信封、统一的名片等,体现律所的规范性。

为增加文化含量,我所邀请廊坊著名书法家李广信先生(已故)为我所题写了所牌,邀请书法家黄赞东先生设计了所标,邀请篆刻家刻制成所标,同时设计出所徽、所旗、律所前台背景墙,构成了独特文化的律所标识。 

关于律所的理念,我们创造性提出了将“理性、良知、秩序”作为我们的理念。我们认为,律师是一个需要冷静的职业,不能感情用事,这就是我们的“理性”;律师是一个正义的职业,不能没有底线,这就是我们的“良知”;律师是一个追求公平的职业,应当尊重规则,这就是我们追求的“秩序”。

(二)持续创办特色所刊《走廊法雨》

2006年,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成立当年即创办所刊——《廊坊法律沙龙/走廊法雨》,每年4期,河北省新闻出版局核准为准印出版物。

在社会各界和律师们的支持下,在本所文化顾问赵振声先生的指导下,《走廊法雨》一步步走向成熟,迄今连续编辑15年,累计56期,已经成为本所文化建设特色文化载体,也成为法律人之间及律所与客户交流和普法的平台。

2014年,河北省司法厅推荐我所《走廊法雨》参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所刊。2015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律所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受邀参加,并将《走廊法雨》作为典型经验作了大会交流。

(三)支持律师撰写文章、著书立说

1、我所鼓励律师主动撰写学术论文,优先在在所刊《走廊法雨》发表,并推荐优秀文章在《中国法制报》《中国司法》《河北法制报》《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等官方媒体发表,极大提高了我所律师的法律理论和文化水平。

2、张克锋主任亲自撰写的论文,先后获得2016年“北方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2017年第二届“北方律师论坛”《论文集》、河北省立法研究会论文三等奖等奖项。

3、本所张克锋律师参与编辑的法律论著《案例解说消费侵权责任认定与赔偿标准》一书(副主编张克锋),2011年1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

(四)倡导学者律师,张克锋任多家院校研究生导师

2010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聘请张克锋律师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至今已经连续11年为社科法硕研究生授课法律实务。

2014年2月,河北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和城市学院人文与法律系与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学专业教学实验基地建设协议》,聘请我所张克锋等律师为兼职教授。

2016年5月,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聘请我所主任张克锋律师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2021年5月21日,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公安法学院与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在我所挂牌设立“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我所律师将作为兼职导师承担教学,并与学校共同开展专题调研,申请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年度调研课题。

2021年1月12日,本所主任张克锋律师荣获全国优秀法律诊所教师奖

(五)鼓励律师加强继续教育学习

本所主任张克锋律师率先垂范,执业期间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外国专家局、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中国海洋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福州大学等院校进行学习、进修、培训,202012月,张克锋晋升为一级律师。

鼓励本所王超律师与2013-2016年赴河北经贸大学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首届法律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律师事务所颁发了奖学金。

2021年6月,我所马继华律师考取河北经贸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进行脱产学习,本所将支付助学金和奖学金。

(六)律所连续14年组织“写春联迎新年”活动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注重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自2007年开始连续14年组织“写春联迎新年”活动,邀请书画家为本所律师写春联作画,提高律师们的文化修养。

(七)开办“法雨沙龙”累计19期

2018年5月4日,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创新律所文化,首次举办“法雨·法律沙龙”,进行特色学习交流,由本所律师或邀请外所法律同行轮流演讲,分享法律成果、提升律所文化。

截至2021年8月,我所持续推出“法雨·周末沙龙”已经累计19期。沙龙主题主要有:《律师法律文书撰写方法和技巧》《律师获得委托人的几点技巧》《年轻律师的成长历程》《谈谈律师自媒体》《律师社交礼仪和出庭礼仪》《律师会见注意事项》《现代汉语词语测试》《茶艺和插花才艺》等,深受广大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的欢迎。

(八)提升硬件建设,律所环境形象焕然一新

2018年,为适应律所规模发展和提高律所硬件提升需要,我所办公环境整体扩大并重新装修,配备了前台接待区、律师办公区、图书阅览区、律师洽谈室、多功能会议室、文体书画室、管委会律师独立办公室、党团活动室、档案室、调解室等,将一个现代化、有文化品味的律师事务所呈现在世人面前。

五、热心社会公益,服务法治社区

(一)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不忘律师社会责任,先后为廊坊市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提供了大量法律援助,并第一时间为汶川灾区、雅安灾区、玉树灾区捐款,为新农村建设送法下乡。

(二)本所第一家实施我市“一村一法律顾问”行动,第一家律所服务廊坊日报“法律援助热线”,常年为廊坊电台“百姓热线”、廊坊电视台“法在身边”、廊坊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廊坊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廊坊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廊坊市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廊坊市“涉侨纠纷调解工作室”等机构提供法律援助,持续至今。

(三)2006年11月,本所首创廊坊市“法律援助社区”,在廊坊市宏泰花园小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律师定期赴社区,解答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并创建《社区法制宣传栏》二十余期。

(四)自觉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2021年,按照廊坊市委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廊坊市法律服务中心自觉组织律师通过“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援助和法律宣传,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五)15年来,我所为廊坊15家社区进行法律援助

包括阿尔卡迪亚、格林郡府、新乐里、廊坊开发区憩园小区、蓝多廊公寓、塞纳河谷、艾力枫社、廊坊吉兴社区、馨境界社区,解放八号社区、江南水郡、汇源名居小区等,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

持续进行“送法进社区”,也是我所15年来社会责任的一大亮点。

六、积极参政议政,律师提案大王

2008年至今,本所主任张克锋律师连续担任廊坊市政协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代表律师参政议政,关注法治和民生,精心准备每一份提案,致力于建真言献良策。

张克锋律师担任连续四届政协委员以来,独立撰写提案累计146件,被誉为“提案大户”,连续两届被评为廊坊市政协优秀提案。

张克锋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期间,大胆创新参政议政形式,通过“博客、QQ、微信”等网络征集提案线索,并实地考察和走访,亲自撰写提案,连续四次受邀进行“两会”大会发言和常委会发言。张克锋的提案格式,被推荐为廊坊市提案范本。

张克锋提案中的“取消廊坊市自然公园门票”、“治理城市乞丐,提升城市品位”、 “增高京客隆马路护栏,减少交通事故”、“规范商品房验收、避免重复装修浪费”、“制止饭店收取餐具消毒费等霸王条款”、“治理滥发小广告”、“解决停车难”等提案,件件聚焦民生和城市建设,得到市领导重视和采纳。

2016年8月17日,中国法制报法制文萃栏目以《“提案大王”张克锋,一位让情怀落地的律师》为题,报道了张克锋律师参政议政的先进事迹。

张克锋委员多年提出的“保护文安古城墙”的提案,配合史料、图片和现场照片,生动震撼,逻辑性强,被列为廊坊市重点提案,极大宣传了文安古城墙,有利增进了社会保护意识。

2018年11月,河北省副省长时清霜同志到文安县考察期间,曾经亲自向市县领导过问了“文安古城墙”保护工作。

此外,本所还先后推荐牛景芳、刘东辉、杨丽娜、王超、颜玉晗、李爽等律师参加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参政议政,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优秀名片。

七、律所《每日一法》,成为普法名片

普及法律,是律师的社会责任之一。我所成立同时建立网站,开通普法和法律咨询栏目,并常年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包括前述的“送法进社区”。

2013年,顺应“互联网+”新常态,我所率先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每日一法》栏目,每周一至周五以解答法律咨询方式,为大众传播法律知识,内容涉及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赔偿、刑事犯罪、民商纠纷等各方面。

《每日一法》内容篇幅短小,一问一答方式,生动鲜活、喜闻乐见、深受大众的认可和欢迎,人们争相传阅和转发。《河北法制报》《廊坊都市报》《廊坊社会科学》杂志和部分网络媒体也纷纷转载。

2015年,廊坊市司法局发布《廊坊律师工作专刊》,专门通报了我所微信平台《每日一法》的普法事迹。

《每日一法》公众微信的普法,成为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社会责任一大亮点和“普法名片”。

八、加强法律交流,增进合作共赢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注重和加强与国内外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人之间的交流。

2006年,我所派员参加了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2007年,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正式加入长江律师联网(联盟),与国内三十余家优秀律所建立了合作关系;2014年加入海律联盟,与北京、山东、福建、广东和台湾、香港、澳门等多家律所建立了合作。

此外,我所律师多次参加廊坊市中级法院、廊坊市检察院组织的开放日和恳谈会,注重法律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共筑法律人职业共同体。

2015年,我所还建立了“廊坊法律人”微信群,与当地法官、检察官、警官等法律同行建立了正当友好的合作关系。

15年来。本所还与大成律师事务所、尚权律师事务所、国理律师事务所、中闻律师事务所、庞标律师事务所,河北合明律师事务所、浩博律师事务所、王笑娟律师事务所、金房律师事务所、海岳律师事务所、明鉴律师事务所、德圣律师事务所、佳蓬律师事务所、达公律师事务所、辅仁律师事务所、鸿翔律师事务所、冀华律师事务所、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天嘉律师事务所、天捷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以及本市红杉、天枢、泰科、乾翔、若石、三杰、城舒、王会杰、敬民、金派、天源通和、宝成、恒威、环京、天禹、陈玉芹、李景玉、唤民等多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长期的联系和交流。

九、抗击疫情有担当,收到省市表彰

2020年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疫情席卷全国。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讲话时强调,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我所律师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以法律人特有的方式投入到防控阻击战,为我、廊坊市疫情防控提供了应有的法律保障和爱心支持。

2020年1月31日至6月,本所律师为廊坊市七批次防疫物资采购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累计达三百余份,为我市疫情防控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受到市司法局、省司法厅的表彰。

(一)第一时间为“疫情物资采购”提供法律服务

2020年1月27日大年初三,为及时保质保量满足新型冠状病毒应急物资采购供应,廊坊市工信局紧急委托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为系列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

疫情就是战情,时间就是生命。防疫物资到位越快,疫情防控效果就越好。我所律师接到任务后,没有任何犹豫,自觉放弃春节休息,加班加点为我市疫情防治物资采购合同进行了审核。从当天下午4时开始连续加班到晚上九时,累计工作五个多小时,及时完成了全部6份合同的审核与修改,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时配合了市政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急救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治调度工作。

2020年1月29日大年初五,廊坊市着手第二批采购新型冠状病毒应急物资,市工信局再次委托我所律师为8份采购合同出具法律意见。本所立即组成张克锋、刘浩、李杰律师3人律师服务团,仅用三个小时的时间,全部完成了8份合同的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廊坊市司法局对我所第一时间为我、廊坊市采购防疫物资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予以高度认可,2020年1月29日廊坊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简报》第二期予以了肯定并上报河北省律师协会予以通报表彰。

(二)第一时间参与编辑《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2020年1月27日,廊坊市司法局承担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的任务。当晚,司法局主管副局长组织市律协防控小组紧急微信会议,号召我市律师立即着手编辑“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连夜传达会议精神,组织本所律师迎战,配合我市泰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搜索编辑相关法律法规。次日即1月28日,由张克锋、赵岩等9名律师共同负责编辑的《廊坊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规章汇编》正式定稿,第一时间提交了廊坊市司法局。

(三)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

2020年1月31日大年初七,为抗击疫情提供法律支持,廊坊电视台“廊坊零距离”栏目记者采访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张克锋、李爽律师,就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相关的系列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解答,通过电视媒体向大众传播法律知识,配合我市抗击疫情战役的开展。

我所张克锋、李爽律师分别就“甲类传染病可以采取哪些法律预防控制措施”、“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制作传播虚假广告的法律后果”、“疫情期间哪些行为构成犯罪”、“疫情期间散布谣言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不配合疫情管理犯罪的认定和处罚”、“爱心捐赠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合法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的认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专业解答。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也就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报道和转载,为我市党政机关和大众防控疫情提供了法律支持。

此外,为了应对疫情期间的法律问题,我所还通过律所公众号通过发布《每日一法》和疫情法律法规并转发相关法律文章及案例,分别向大众讲解“疫情期间租金是否减免、疫情期间传播谣言的法律责任、疫情期间劳动争议的解决、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应对合同履行”等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支撑,配合国家疫情防控的开展,自觉奉献“法律人”之所能。

(四)第一时间参加志愿团并组织律师爱心捐助

2020年2月5日,廊坊市司法局、廊坊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向全市招募志愿律师,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张克锋律师第一时间报名,并带领本所另外5名律师参加律师志愿团,充分体现了律师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十、加强律所党建,促进律师工作

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是增强律师凝聚力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队伍建设,对新时期律师工作和律师党建提出了更新的要求。

2009年,我所正式申请成立党支部;2019年,中共廊坊市律师行业党委正式批准我所成立独立党支部。此后,我们按照要求设立了党员活动室,将党员的义务、入党誓词、党员廉政自律准则等制作成宣传版,开辟党员学习园地,提升党员律师在全所的模范作用,使年轻律师积极要求进步,在律所中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为了把律所党建和组织生活办得生动活泼,我所还经常组织自驾登山、骑行健身、书法创作等活动,通过倡导多种形式的健康活动,凝聚人心。

2020年疫情期间,本所张克锋律师缴纳“特殊党费”,党员律师张克锋、马冬梅、张红山、李芳芳、周睿、苏天宇还先后自觉向廊坊慈善总会和武汉慈善总会等地捐款、捐口罩、捐党费,6名律师个人累计捐献款项12300元,体现了疫情面前的一个共产党员的觉悟和爱心。

2021年7月9日,为落实开展党史教育活动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举办了2021年第2期(总第18期)“法雨沙龙”,特邀廊坊原市委书记张成起为我所人员讲授专题党课。

党建促发展,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成立15年来,人员由原来的6人发展到31人,党员由原先的2名党员发展到11名。主任张克锋于2008、2009连续两年被评为廊坊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被评为河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司法部授予张克锋“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称号。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也先后被授予市级示范律师事务所、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2020年12月10日,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党建统领、党建促所建的传统,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律师队伍,把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一个又红又专的法律服务机构。

 

结 束 语

律师是法律之师、正义之师、文明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基本要求。

承担社会责任,树立社会责任感,有助于律师事务所强化管理,外树形象。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将积极引导全体律师,树立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更加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回应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律师的期待。

本次律所15年社会责任报告,是一个总结,更是一个开始,是一个宣言,更是一个承诺。我们将一如既往的践行律师社会责任,务实求真、坚定前行。

恳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和指导,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