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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成功办理一起刑事辩护,被告人春节前获释回家过年

发布日期:2014-02-07 浏览次数:

永清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被告人王某亲属委托我所张克锋、张利利律师担任辩护人。

2013年9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四被告人及五辩护律师均表示无罪,检察院又追加起诉,指控常江维、王岩犯“非法经营罪”。2014年1月9日,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王岩辩护人的张克锋、张利利律师出庭,再次进行无罪辩护。

2014年1月25日,永清县检察院申请撤诉,永清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被告人立即释放,回家过年。

被告人及其亲属均没有想到案件如此顺利结局,获释第二天从天津打电话,十分感激我所律师的辩护(图为张克锋、张利利及另一被告人辩护律师贾春华律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