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刑辩收官之作:我所再获一例无罪判决_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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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刑辩收官之作:我所再获一例无罪判决

发布日期:2019-08-05 浏览次数:

2018年收官之作:我所再获一例无罪判决

2018年刑辩收官之作:我所再获一例无罪判决

2018年12月28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所送达刑事二审终审判决,我所主任张克锋律师辩护的霸州市张某等三人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案,廊坊中院宣告张某及另外两被告人无罪。

2018年刑辩收官之作:我所再获一例无罪判决

2016年10月,霸州犯罪嫌疑人张某委托我所律师担任辩护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此案经过一审判决有罪、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再次判决有罪、被告人张某再次上诉,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做出终审判决,撤销霸州市法院一审判决,宣告上诉人张某及另外两个原审被告人无罪。

在承办本案过程中,我所律师忠实国家法律,尊重司法机关,先后申请异地审理案件、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警察人员出庭、申请关键证人出庭、申请司法鉴定人出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检察员回避,庭审中提出无罪辩护意见。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尊重律师的辩护意见,适用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认为原审判决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原审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不成立。据此做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宣告上诉人张某及没有上诉的原审被告人孙某、崔某无罪。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保障了被告人和律师的辩护权。

2018年刑辩收官之作:我所再获一例无罪判决

我所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刑辩团队和律师专业优势,承办了大量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2009年,我所成功辩护一起“故意杀人包庇”案,张克锋律师为被告人霍某无罪辩护,廊坊市中级法院最终判决宣告被告人霍某无罪;2014年,大城县法院原副院长李某涉嫌受贿罪、隐匿会计凭证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审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我所张克锋、张利利律师经过两年半的辩护、两次上诉及三次重审,顶住压力,坚持无罪辩护,法院最终判决受贿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不成立,宣判当日李某释放;2015年,固安县杨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我所律师为被告人无罪辩护,固安县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无罪;2015年,中国人民保险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原经理刘某单位行贿一案,我所张克锋和孟玲玲律师开庭进行无罪辩护并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检察院最终撤回撤诉,被告人获无罪结案;2016年7月,河北省广宗县法院审理的廊坊市财政局曹某受贿一案,采纳我所张克锋、辛玉卓律师的辩护意见,由原来的10年有期徒刑变更为3年有期徒刑;2016年12月,廊坊市中级法院审理的周某等人故意杀人罪案件,张克锋律师为被告人周某无罪辩护,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指控故意杀人罪不成立;2017年,我所赵振华律师辩护的赵某故意伤害罪,提出重新鉴定和无罪意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采纳律师意见,最终做出撤销案件决定,犯罪嫌疑人获得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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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刑辩收官之作:我所再获一例无罪判决

2018年刑辩收官之作:我所再获一例无罪判决

2018年12月28日,我所收到的本次无罪判决,成为我所又一成功刑辩无罪成功案例,也是2018年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收官之作,配合司法机关纠正冤假错案和法治建设,我们律师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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