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所张红山等律师辩护的李某盗窃案,通过启动精神病鉴定促成取保_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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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张红山等律师辩护的李某盗窃案,通过启动精神病鉴定促成取保

发布日期:2022-04-18 浏览次数:

一、案情简介

2021年6月,涉嫌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家属到本所咨询法律问题,称李某被廊坊市某公安机关以其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经过接待和了解案情,于当日委托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张红山、苏天宇律师担任辩护人。

二、律师辩护

我所律师通过了解案情,认为本案证据不足,而且李某可能存在精神疾病,而且李某以往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和盗窃习惯。辩护律师发现,李某如果犯罪成立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刑罚。

鉴于本案当事人精神状态的特殊情况,如果犯罪时属于精神病状态,则属于限制或无行为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为此,辩护律师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申请进行刑事责任能力司法鉴定。公安机关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考虑了本案犯罪嫌疑人综合实际情况,决定对李某取保候审,未予关押李某。

三、办案总结

本案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至决定取保候审历时七天,律师根据嫌疑人存在精神病的可能,依法申请司法鉴定和取保候审。律师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使得当事人及时获得取保候审,为将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获得了机会。李某及其家属表示我所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成为本所2021年度又一成功的刑事辩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