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克锋律师为被告人程某非法经营案无罪辩护,检察院撤回起诉_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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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克锋律师为被告人程某非法经营案无罪辩护,检察院撤回起诉

发布日期:2022-04-18 浏览次数:

一、简要案情:

2018年4月25日,河北省永清县检察院以被告人程某犯非法经营罪向永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程某慕名委托我所张克锋律师和冯宝永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历经三年努力,2021年9月17日,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标志着程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无罪结案,2022年被评为我所第二届优秀案例。

二、律师工作

张克锋和冯宝永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查阅案卷、会见在押被告人、又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和集体讨论,一致确定了无罪辩护意见。2020年4月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两位辩护律师均提出了被告人程某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辩护意见,要求法院做出无罪判决。

为充分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辩护律师还为被关押的被告人程某申请取保候审,永清县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2月8日和2021年2月7日两次决定取保候审。最终,在法院宣判前检察院向法院要求撤回起诉,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被告人程某获得无罪结案。程某及其家属,对本案办理结果和律师的辩护工作高度满意。

三、办案小结:

本案属于前些年因地方“三年大变样”发生的征地拆迁项目工程,为了推动拆迁征收工作的进行,很多地方往往是边拆迁边办理相关手续,这就是俗称的“先上车后买票”。

辩护人认为,本案的涉案工程开发施工虽然当初没有征收、规划、施工等手续,但是地方政府认可下进行的,而且已经大部实际履行,不应当认定为“违法经营”犯罪。后来因为项目手续办理困难,购房人纷纷进行信访,司法机关进而启动刑事诉讼对被告人是不公平的。通过律师的辩护,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向法院撤回起诉,表明本案最终无罪结案,也成为我所无罪辩护又一成功案例。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2008年成立了以主任张克锋为首的刑事辩护团队,忠于事实和法律,先后承办了一批重大及典型刑事案件。其中有6人由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多人获得从轻、减轻、免于刑事处罚及指控犯罪不成立和检察院不起诉、撤回起诉等成功案例。刑事辩护业务成为我所一大优势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