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所成功代理一起外地医疗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过错明显_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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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成功代理一起外地医疗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过错明显

发布日期:2015-09-25 浏览次数:

    2014年8月14日,承德隆化县患者王某因发热咳嗽到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8月15日病情好转转入普通病房,8月21日病情恶化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治疗存在重大过错,医院予以否认,医患矛盾激化。鉴于可能存在被告地域保护的考虑,死者亲属通过河北省大城县律师事务所介绍,委托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我所律师牛景芳、辛玉卓等律师参与了案件的办理,不畏艰辛和压力,为原告封存证据、立案、出庭、举证、质证,进行了全面的维权代理。
    2015年9月11日,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作出长达十五页的民事判决,认定被告医院对死亡病例讨论时回避了使用不当药物的事实,并且篡改封存病例,对于患者王某的医疗行为主观过错明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和住宿费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31万余元。
    我所律师一向提倡依法维权,不畏强势,不搞医闹,以专业取胜,认真代理每一个案件。本起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的代理,我所律师的智慧和出色代理,赢得了委托人的满意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