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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办理北京市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未批捕获自由

发布日期:2022-04-13 浏览次数:

一、简要案情

2021年6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对犯罪嫌疑人姜某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犯罪嫌疑人亲属委托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律师颜玉晗担任姜某的辩护人。

二、律师工作

我所颜玉晗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赶赴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及时与办案机关进行了沟通,了解了案情和涉嫌罪名,并向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及涉案的相关证据。

辩护人认为本案属民事纠纷,认定姜某涉嫌犯罪显属错误。因为姜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受害人钱财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任何骗取受害人财产的行为,姜某作为一个介绍人从民事上都不应承担还款责任,更何谈刑事诈骗。

2021年7月5日,颜玉晗律师赶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与检察官沟通案件情况,并提交了《对姜某不予批准逮捕的建议书》。

2021年7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对姜某取保候审,当日予以释放,距离6月3日拘留日,期间历经36天。我所律师利用“黄金37天”,再次为犯罪嫌疑人获得了自由,成为成功刑事辩护案例。

三、办案小结

本案办理过程中,家属非常焦虑,我所律师办案期间多次赶赴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在根据对事实的认识和对法律的理解,通过专业判断,提出法律意见,为当事获得自由,委托人十分满意我所律师的工作。